
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,也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正式施行之日。当天,广州市南沙区围绕“‘法’护绿水青山,‘典’亮美好生活”主题,举办2026年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。
本次活动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指导,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、南沙街道办事处主办,南沙区教育局、区水务局、区人民检察院、区文联、区残联等数十家单位协办。活动集项目发布、阵地揭牌、美育表彰、湾区交流、普法互动于一体,吸引数百名市民到场参与。

项目载体落地,夯实生态法治实践根基
以法典实施为契机,南沙同步落地两大生态建设实体载体,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硬件支撑。
活动现场正式启动南沙“零碳生活示范区”建设,完成十八罗汉山百亩生态公益林揭牌。两大绿色载体兼顾生态修复、柔性监管、科普教育、低碳示范多重功能,进一步拓宽南沙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场景。
其中,南沙“零碳生活示范区”聚焦公园、学校、村居等贴近群众日常活动场景,构建“源网荷储”协同的绿色能源循环体系,布局绿电充电桩、光伏照明、雨水循环利用、碳普惠激励等低碳应用,让市民近距离感受、参与绿色低碳实践,同步嵌入生态环保科普教育内容。
项目首期重点推进“零碳公园”建设,将对绿轴公园、南沙儿童公园实施升级改造,围绕生境提质、零碳示范、商业服务提升三方面实施系统优化,推动传统绿化空间转型为集生态涵养、低碳示范、休闲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公共空间。

十八罗汉山百亩生态公益林坐落于十八罗汉山森林公园樱花园,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联合大岗镇政府共同打造,既是南沙首个常态化生态环境普法教育阵地,也是生态环境损害替代修复实践基地。
基地探索生态环境柔性监管新模式,引导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当事人采取造林代偿方式,替代单一行政处罚。依托大岗镇小城市培育试点统筹林地管护工作,实现柔性执法、生态提质、全民宣教多方共赢,着力打造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南沙生态监管融合样板。

除实体项目落地,现场还设置《生态环境法典》有奖知识问答,市民踊跃参与答题,在趣味互动中加深对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的理解,推动法典普法走进群众日常生活。
美育赋能低碳办会,搭建湾区生态交流平台
生态建设既要夯实硬件基础,也离不开社会氛围培育。
活动现场举行南沙区“美丽湾区・绿色未来”中小学生生态文化作品征集颁奖仪式。本次征集自2026年国际无废日启动,共收到绘画、摄影、短文等各类作品超千份。各赛道一等奖获得者代表现场分享创作体会,结合校园环保行动、家庭低碳生活,讲述青少年对生态保护的思考。

本次活动全程落实绿色低碳办会要求,对照广东省大型活动碳中和规范,完成全流程碳核算与碳中和抵消。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为活动颁发碳中和证书,以实际行动树立南沙生态办会、低碳办会标杆。

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定位,粤港澳三地环保社会组织代表在活动现场共同启动“湾区同心・生态游园会”,搭建粤港澳常态化生态环保交流平台,促进三地生态资源共享、环保经验互鉴,凝聚大湾区生态保护合力。

“本次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,是南沙创新全民生态普法模式、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。依托商圈人流集聚优势,将项目落地、法治科普、青少年美育、湾区交流深度融合,打造全方位、沉浸式、常态化的全民绿色宣教空间。”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南沙区将持续擦亮生态宣教特色品牌,深耕两大核心生态阵地,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、低碳实践、生态科普活动,持续推动生态法治宣传进商圈、进校园、进社区。同时持续深化粤港澳生态环保协同联动,引导全民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,以法典护航生态,以实干守护绿水青山,持续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贡献南沙力量。
撰文:梁诗婷
通讯员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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